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司垃圾袋采购询价单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5-11-18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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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公司垃圾袋采购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午12点

联系人:车工

联系电话:87528253

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
询价报价单
项目名称: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垃圾袋采购
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午12点 报价单位(公章):
采购单位: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草桥赵村店420号 收 件 人:仝 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序号 项目名称 材质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预计数量 单位 单价(含税) 总价(含税) 备注
1 240L垃圾袋(定制) 聚乙烯 130cm*160cm 质量135克承重≥50kg 详见附件1 60000 0.00 控制总价214080元(报价不得超过控制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120L垃圾袋(定制) 110cm*120cm 质量90克承重≥50kg 110000 0.00
3 小号白垃圾袋(标准) 50*60cm 8克包装规格:一大包含100包,小包含100个袋; *1 国家标准《日用塑料袋》(GB/T 24984-2010)*2 符合国家标准GB/T21661-2008 *3 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80000 0.00
4 黑垃圾袋(标准) 60*80cm 35克包装规格:一大包含30包,小包含50个袋 12000 0.00
5 黑垃圾袋(标准) 90*100cm 50克包装规格:一大包含12包,小包含50个袋; 18000 0.00
6 黑垃圾袋(标准) 100*110cm 50克包装规格:一大包含12包,小包含50个袋; 37600 0.00
*提供报价人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注:报价人须对全部报价信息负责,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在比选过程中与报价人沟通联系,报价人负责解释相关问题 报价人姓名:联系方式:
*提供营业执照(日用品、塑料袋及其他塑料制品销售等相关资质) (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报价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均须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单独文件),承诺书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要求,商品的各项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供货周期:(必填项且接到通知后不超过10天,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质保期:(必填项且不少于1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总计(含税):(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0.00
付款要求:(优先考虑按批付款,每批次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如未填写付款要求,将按照我公司结算方式付款)
备注:1.供方需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前联系车工(87528253)报名查看垃圾袋样品,地点为草桥基地(丰台区草桥赵村店420号),未查看样品的报价不予采纳;2.供方需参照我方每种垃圾袋规格尺寸、材质厚度至少提供一只供方生产的产品样品,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报价;3.本次采购为按需采购,供方负责商品的运输、搬运等相关费用,合同周期为自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采购金额及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4.供方所供商品材质、功能不得低于我方要求,确保所供货品的质量;5.供方需按照我公司需求送货至指定地点,送货地址: ①草桥基地:丰台区草桥赵村店420号; ②姜庄湖基地: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院;6.本项目需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合同总金额5%,缴纳方式为以对公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转至我公司指定账户,进账凭证上应明确用途、合同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备注信息,以便核对查实;7.参与本次项目报价的供方,视为已同意上述条款;若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8.中选单位应当在我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签字盖章并返回合同,如超出指定时间未返回合同的,应当向我公司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9.供方须遵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使用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相关的字号、商标;7.如因我公司上级机构、主管部门要求或我公司自身业务流程、采购需求等发生变化或调整,致使履行本合同已无必要,供方同意并确认我公司可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我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我公司在单方面解除合同前应书面通知供方。10.报价方承诺与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分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控制关系、投资关系、人事关系、财务关系等利益关系。如存在上述情况,报价方应及时告知询价方,且此次报价无效。如报价方存在上述情况未及时告知询价方并签订合同的,询价方有权自知晓之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报价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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