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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拟对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院内商店托管项目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院内商店托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低限价:37030.00元/年(本次招标以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四、服务期限: 1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结果,最多可续签两年)
五、服务要求:成交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医院仅提供场地,不承担经营风险与费用。(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须为连锁商超(在本地不少于两家门店,且为连锁品牌经营)或个体综合商超(个人在本地经营有不少于两家且运营状态良好的商店或超市)。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一楼招标办。本项目也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将下面“3”中所述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及联系人方式发送至医院邮箱:yssrmyyzbb@163.com。(网上报名不限于工作日及工作时间)
3.报名须携带资料: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开标时间见询价文件。
十、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商城东路2号
报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