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横沔新镇创业路123-127号厂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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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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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须知: 1、意向承租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向上海农交所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招租的标的现场实物情况已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并对房屋外观、内部结构以及附属设施都有了清楚的认识,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意向承租人中标后,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应妥善使用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如有损毁,承租方及时自行维修,恢复原样,所涉及的费用均有承租方承担。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对加强日常安全防范,注意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如发生相关事故的,所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要求: 禁止业态:重餐饮、足浴、KTV、P2P小额贷款公司、典档、老年保健营销、金属切割加工、洗车、电动车的销售及维修等影响周边环境和政府限制的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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