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7022
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业态要求: 1. 许可经营业态 本地块仅限合法合规农业种植经营,可从事粮油作物、蔬菜瓜果、特色经济作物、绿化苗木、花卉、中药材、食用菌等常规农业种植;允许配套建设符合设施农业标准的大棚、灌溉、分拣包装、农资临时存放等农业配套设施;可开展农产品初级分拣、清洗、打包等初加工,仅限自用自产农产品。 2. 禁止经营业态与行为 (1)严禁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硬化大面积地面、搭建永久性砖混厂房、住宅、餐饮、民宿、经营性停车场;严禁挖塘养鱼、非农建设、取土挖砂、倾倒建筑垃圾、固废、生活垃圾、化工废料; (2)严禁种植速生杨树、高耗水高污染、外来入侵物种、违禁苗木、毒品原植物; (3)严禁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屠宰加工、化工加工、废品回收、仓储物流、商品中转、餐饮娱乐等非农产业; (4)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化肥、违禁农膜,不得开展污染土壤、地下水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得擅自转租、分租、分割流转地块,不得借农业用地名义开展房地产、农家乐、旅游游乐等非农经营性项目; (6)严禁违规搭建彩钢棚、板房等非农永久性建筑,所有设施需符合国土、农业、环保相关规定并报备出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