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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须知: 租赁起止日期:2026.7.1-2029.6.30 1、非正常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或其投资关联方,不得对原同一项目进行租赁。 2、禁止在本镇有欠租情况的租赁户及其投资关联方,在欠付租金全部清偿之前租赁本镇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集体楼宇。 3、禁止在工商记录中被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不诚信的企业承租经营项目。 4、要求承租企业的工商、税务实地注册落户本镇,需新注册企业的,必须承诺三个月内完成注册及相关行政审批程序。 5、自然人只能承租租赁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下的租赁项目。 6、竞投人如委托代理人竞投的,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注明具体授权事项(如委托报名、委托竞价等),代理人实施一切竞投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及责任,有委托人承担。 7、竞投人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竞投资格。 其他要求: 互联网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