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
2025-11-05
发布于
上海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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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会员可解锁*政府采购意向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保安 委托服务的标准与要求1、门卫与人员出入服务1)主出入口应安排24小时值岗;3)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大件物品进出审验制度,拒绝危险物品进入。2、巡视1)明确巡视工作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流程,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机房至少每3小时巡视一次并记录。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2)巡视应使用巡更设备,在监控中心保持巡更记录。如无巡更设备,宜保持两人一组进行巡视;4)巡视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3、监控1)办公楼的监视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通,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办公楼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2)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安排保安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理;3)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7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保障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铃响三声内宜接听)。4、停车管理1)根据办公楼的情况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2)保安人员应对进出办公楼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3)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场地每周清洁1次,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4)车库内配置道闸和监视系统,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明显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5)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5、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依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1)制定物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中心、机房等处室内悬挂,在每个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 2)物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情况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保证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政府部门处理相关事宜。6、安全管理1)消防管理(1)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保持其完好;(2)办公楼内应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办公楼明显位置设有消防设施平面示意图;(3)消防带圈绕均匀,灭火器材保险栓及喷嘴外壳良好,压力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2025-1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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