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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开通会员可解锁*政府采购意向 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1 | 峨山路488号房租租赁费 | 一、项目概况及需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城管综合执法队等办公用房,用于开展日常工作以及更好满足社区服务及办公需求,需对相关房屋进行租赁。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租赁地点周边交通便捷,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整齐有序,执法装备状态良好,办公环境整洁优美,总面积不得低于3200平方米。综上所述,选定本项目地址为浦东新区峨山路488号(1号楼、2号楼、4号楼、5号楼)。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的适用情形)第二条“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项目限价:2546240元二、管理要求(1) 出租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清晰的产权证明;(2)如遇租赁居委会办公用房关于房屋产权、使用等方面的纠纷或诉讼问题,出租方必须负责处理;(3)如遇房屋、水、电、暖、门、窗、地板、洗手间、楼梯等硬件出现非人力原因的损坏,出租方必须负责维修、更换。(4)出租方负责结清塘桥街道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进驻前的水、电、暖、物业等相关费用。(5)如遇因办公用房出现的产权等方面的纠纷或者办公用房内应该由出租方负责的办公设施方面的损坏等问题,经采购人确认,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进行处理,出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维修完成。出租方拒不更换、处理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因此而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三、服务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2025-12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