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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上海市2026年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2
(二)征集人
征集人名称: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陈俊宇-*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上海远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上海上海市杨浦区浦东新区金高路1296弄151号4017室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计雄-*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入围产品
| 标项名称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商品价格 |
| 资产评估服务1 | 上海远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1 | 公司综合实力及资质水平介绍: 上海远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正式成立,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是一家专注于资产评估与财务咨询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 远想汇集了评估、会计、财务等多领域专业人才,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为客户提供公允、客观、专业的资产评估服务,并配套提供财务咨询、税务筹划等综合性顾问服务。业务涵盖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单项资产(房地产、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评估、企业并购重组评估、减值测试评估以及各类财务尽职调查与咨询。 远想始终坚持“专业为本、诚信为魂、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立足浦东、服务上海、辐射长三角,致力于成为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客户可信赖的资产定价与财务决策支持伙伴。 在承办业务中,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我们坚持诚信为本、标准化、规范化的发展战略,以客户至上为宗旨,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秉持客观、公正、严谨、高效的指导思想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协调部、审核部、业务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等部门。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大政方针及发展方向,每年年初定期召开一次股东会,视具体情况可不定期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长负责市场开拓,代表公司对外交流。首席合伙人负责公司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首席合伙人负责制管理制度协调部成员由公司技术总监和业务总监组成,负责公司评估项目的发放、管理和跟踪,并解决项目操作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必要时提请召开内部协调会或专家会。审核部由总评估师、副总评估师、总师助理组成,主要负责评估报告审核工作,同时承担评估技术支持、内部培训、评估档案、完善内部数据库的工作。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管理、投资等工作。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及辅助后勤等工作。业务部是公司业务开展的中坚力量。部门内部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设备评估等各类人员配备齐全,能承担各种类型评估业务。公司有众多不同行业领域的资深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和行业领军人才,能够为各种专业知识领域的业务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公司服务地域范围广,能够满足跨地域和跨专业的服务需求。 整体服务方案:1. 项目启动与对接阶段 中标后1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负责人主动联系采购人,召开项目启动会(线 上或线下),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基准日、报告用途及交付时限。建立项目专属沟通群(微信/钉钉/邮箱),指定联络人,确保信息实时同步。 2. 现场勘查与资料收集阶段 根据评估对象类型(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安排不少于 2名专业评估师赴现场勘查,拍摄影像资料,核对权属证明、财务账表、合同协议等。现场工作时限:小型项目(如单宗资产)不超过2个工作日;大型项目(如企业整体价值)不超过5个工作日。资料收集采用《资产评估资料清单》逐项签收,缺漏项限时补正。 3. 评定估算与初步报告阶段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成本 法或组合方法),利用专业评估软件进行测算。初步评估报告完成后,实行“项目负责人—技术复核人—质控专员”三级审核。审核通过的初稿在约定时间内提交采购人(常规项目3个工作日内,加急项目24小时内)。 4. 报告定稿与交付阶段 根据采购人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交付内容:纸质版报告一式三份(盖章),电子版PDF一份(含签章),工作底稿摘要(如需)。报告编号统一为“沪远想评报〔2026〕第XXX号”,便于采购人归档。 5. 后续服务阶段 报告交付后,提供6个月的免费咨询服务,包括:解释评估结果、配合审计 检查、协助评估报告备案等。承诺在收到采购人咨询后2小时内响应,复杂问题24小时内出具书面说明。 1. 难点一:资产类型复杂多样(不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混杂) 应对措施:组建跨专业评估团队,成员覆盖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机械设备工程师等。对综合性项目,实行“主评+专评”双人负责制,主评负责整体协调,专评负责特定类型资产的估值。同时建立外部专家库(法律、税务、行业技术等),遇特殊资产可48小时内聘请专家会商。 2. 难点二:评估价格争议 应对措施:事前预防——在评估过程中,向采购人清晰说明评估假设、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投资价值等)、限制条件,并形成《评估沟通纪要》双方签字。事中控制——若采购人对价格提出异议,2小时内启动内部复核,由技术负责人重新验证参数和案例。事后解决——如仍无法达成一致,启用应急预案。 3. 难点三:时间要求紧迫(如突发资产处置、司法鉴定等) 应对措施:设立“绿色通道”快速响应机制。对于单笔评估金额低于100万且时间紧急的项目,承诺1小时内组建团队,4小时内抵达现场(限上海市辖区),24小时内出具评估初稿。同时储备3组备用人员,确保节假日、夜间也可响应。 4. 难点四:评估依据资料不全(如产权证丢失、历史数据缺失) 应对措施:采用替代核查方式——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企查查、天眼查、行业公开数据等第三方渠道交叉验证。必要时出具《资料缺失说明》,在评估报告中明确披露,并提出合理的假设条件,避免评估风险。 1. 特色一:标准化作业与质量追溯 制定《资产评估服务操作手册》(SOP),涵盖接单、勘查、测算、复核、出报告、归档共6大环节、32个控制点。每个控制点均设唯一二维码,操作人员扫码留痕,实现“人、时、事”全程可追溯。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可在10分钟内定位到责任人。 2. 特色二:廉洁保密承诺与双向监督 项目组全员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和《保密协议》,评估过程中不私下接触采购人利害关系人,不泄露采购人商业秘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质量反馈卡》,采购人可匿名评价服务态度、专业水平、廉洁情况。我公司纪检专员每季度抽查项目,发现违规立即解聘并上报采购人。 3. 特色三:低价高质承诺 在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上限内,主动给予采购人二次优惠:对于同一采购人年度内委托的第3个及以上项目,评估费用再打9折。同时承诺不因价格降低而缩减服务环节,所有项目均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1. 价格争议处理流程 第一步(2小时内):收到书面争议后,项目负责人立即响应,调取评估底稿,检查参数选取、案例可比性、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第二步(24小时内):如发现确有差错,出具勘误说明并重新计算;如认为评估结果合理,出具《评估技术说明函》,逐项解释争议点。 第三步(48小时内):采购人仍不认可,邀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从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推荐名单中选取)进行复核,复核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第四步:若第三方复核结果与我公司原结果差异超过10%,我公司无条件按第三方结果修改报告,并免除该次评估费用。 2. 人员突发离职或伤病应急预案 每个项目实行AB角制度,A角为主评,B角为后备人员,B角全程参与项目旁听和关键节点。一旦A角无法履职,B角在2小时内接替,项目不中断。 3. 数据丢失或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评估数据每日自动备份至本地服务器和云端(阿里云,加密存储)。如发生数据丢失,可在1小时内恢复最近一次的完整备份。评估软件采用正版且支持离线计算,网络故障不影响现场作业。 4. 不可抗力(疫情、灾害等)应急预案 制定远程作业方案:通过视频连线进行线上勘查(采购人配合拍摄资产影像),资料通过加密邮件或专用平台传输,评估报告电子签章后先行交付,纸质版待条件允许后补交。 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本公司施行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的项目经理(资产评估师)负责制。设置有评估部,下设项目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业务操作,开展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资产评估、评估咨询等评估业务; 要求所有公司从业人员遵守执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评估业务,出具评估报告。 一、资产评估师在承接评估业务、执行评估程序、取得评估证据、形成评谷结论、出具评估报告时,都必须依法办理,独立自主,做到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于外部组织和所服务的对象。 二、资产评估师对有关评估事项的调查、判断的意见表达,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不受他人的左右,不允许因个人偏见,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三、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以正直、诚实的品质,正确对待利益各方,不允许牺牲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受益。 四、执行评估业务时,资产评估师和其他执业人员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向评估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 五、资产评估师在执行业务时,发现有关当事人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应在出具报告中予以指出,严禁为委托人出具假证明。 六、资产评估师对在评估过程中知悉的被评估单位的资料和商业秘密应当保密,还应确保其业务助理人员,其他评估人员及本评估公司保守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七、为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在公平竟争的环境下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评估公司不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 八、资产评估师不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评估公司执业。 九、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首先应了解客户基本情况。确定接受客户委托的评估业务后,签定评估业务约定书,委派资产评估师 及其他业务人员执行评估业务。 十、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应按指定的工作任务,在了解被评估单位基本业务情况、评估风险水平的基础上,编制评估计划,对评估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落实到每个执业人员。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计划做必要的修改、补充,保证评估工作有组织、高效率的进行,实现预期目标。 十一、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要进行研究和评价,据以确定相关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被评估单位的内控制度有重大缺陷的,应向被评估单位报告。 十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时,根据需要,可运用检查、监督、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现场勘查等方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 十三、资产评估师必须将评估计划及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作出评估工作底稿。 十四、资产评估师在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评估证据为依据,形成评估结论,并依据相关准则的要求出具评估报告。 十五、本评估公司建立首席评估师、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负责的分级督导制度,对各层次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首席评估师,对本评估公司全面质量控制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执行全面质量控制制度与程序中适用于评估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 十六、项目经理(督导人员)对被分派工作的业务人员,应在考虑助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在工作责任、所实施的具体资产评估程序及目标、被评估单位的业务性质和可能遇到的重大评估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体程序的有关事项进行指导。 十七、项目经理(督导人员)在评估期间应履行职责,包括监督工作进度;了解评估期间出现的重大会计、评估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消除各执业人员之间的职业判断分岐,必要时向有关人员以至向专家咨询。 十八、项目经理(督导人员)应对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复核。通过复核,检查助理人员完成的工作是否按评估计划和评估相关要求进行;预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目标是否实现;工作过程及结果是否记录;评估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审计意见和评估结论等。 十九、项目经理(督导人员)对下列事项应及时复核:1、具体评估计划;2、对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评估,包括相关性测试结果对评估计划所做的修改;3、进行相关性测试取得的评估证据及形成的评估结论;4、会计报表、审计调整事项和评估报告草稿。 二十、资产评估师在实施评估业务过程中,必须认真运用所掌握的专门学识,技能和积累的实践经验,遵守职业技术标准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都必须随着会计、评估理论的更新、评估方法的进步,通过统一组织学习、培训以及工作实践、经验交流、自学等方式,掌握和运用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新经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交接和保管工作,有效地保护和按规定使用档案,根据国家和本行业档案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档案分为四大类:(一)文书档案;(二)评估档案;(三)人事辅助档案;(四)会计档案。 第三条 本公司档案集中存放于档案室,按档案类别、年度分别编列箱号、全宗号,并建立《档案目录索引》。 第四条 档案交接手续:档案保管人员验收档案后,档案送交人员与档案保管人员均要在档案交接表上签字,分清档案交接前后的责任。 第五条 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所有档案不得缺少、污损、毁坏,发生以上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本公司档案均有保密要求。所有从业有员都有保守本公司秘密和委托人商业秘密的义务,档案保管人员对已归档的档案负保密责任。从业人员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除本公司工作人员因评估业务需要之外,凡要调阅、摘抄、复制、使用本公司档案,需经负责人同意。本公司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确需借用,应填制档案借用表并经负责人批准,借出档案需于规定时间归还档案室。 第八条 档案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等法规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的规定执行。档案保管期满,按规定程序办妥手续才能销毁。 第九条 文书档案的归档与管理 (一)文书档案,是指本公司收、发的所有需归档的文件、资料 (二)当年收、发的文件,于次年三月底前由收、发文件的人员按文件登记簿的顺序收集整理,注明文件份数和页数后送交档案室。档案保管人员将文件分类立卷、装订归档,并建立《档案目录索引》。 第十条 评估档案的归档与管理 (一)评估档案是指本公司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与评估业务相关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片、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二)评估档案根据“谁评估、谁立卷”的原则,由评估项目主做人根据本公司有关资产评估档案立卷的规定收集、整理、编号、立卷,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档案保管人员管理。 评估档案的归案是评估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项目主做人、负责人员应在出具评估报告后二个月内负责做好评估档案的归档工作。 评估档案尚未归档,即为该项业务工作尚未完成。 (三)在收集整理装订评估档案时要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清晰、整齐和长期保存的要求,签名盖章应齐全无缺。因档案欠缺造成本公司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评估档案的立卷工作按本公司《关于评估项目归档材料立卷的若干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会计档案的归档与管理 (一)会计档案是指本公司会计核算的凭证、帐册和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资料。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应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财会人员按月份装订会计凭证,按年度装订会计帐册和会计报表。于次年5月底前送交档案室归档。 第十二条 人事档案的管理 (一)人事辅助档案是指有关本公司工作人员除必须归入个人档案以外的有关材料,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业绩考核、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资料。 (二)按财政部规定,评估公司编内工作人员的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离退休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保存在原单位。 (三)本公司建立员工人事辅助档案。 为了充分发挥本公司工作人员的作用,促进本公司的发展,按照有关人事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对本公司员工或招聘工作人员均采用“公开、平等、竞争”方法择优聘用。 第二条 本公司在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门的规定实行全员合同制,职工的聘用、解聘按合同条款执行。聘用退休人员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实行一年一期聘用制。 第三条 按照人事部的规定男职工60周岁退休,女职工55周岁退休。取得高级职称的可延迟5年退休。退休人员满70周岁,一般不再聘用。 第四条 本公司实行首席合伙人负责制,首席合伙人、总评估师及部门负责人等按《章程》规定产生。 第五条 本公司职工的聘用、解聘、升职、提薪、奖励、处分等由首席合伙人提议,经股东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 本公司职工的考核采取民主评议与上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逐级考核与总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第七条 建立职工考核档案,作为职工任用、奖励、处分的依据。职工人事档案按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办理。 1、达成对公司文化、价值观、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2、掌握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 3、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关心员工职业生涯发展。 4、提升员工履行职责的能力,改善工作绩效。 5、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培养团队精神 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首席合伙人室统一布署下由人事部归口管理、统筹规划,各实施部门各司其职,员工个人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完成培训任务。 1、公司人事部职责: (1)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制定公司教育培训战略规划和实施纲要。 (2)制定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并形成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贯彻落实。 (3)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各项考核结果和各部门提出的培训计划,分析培训需求,并统筹安排,形成中短期培训计划。 (4)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培训的财务预算,并管理调控培训经费。 (5)负责培训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6)根据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培训项目和重点培养人才的培训档案建立与管理工作。 (7)开展培训的效果评估工作。 (8)做好培训反馈及跟进工作。 2、公司各部门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专业、本部门员工需求,制定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应的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 (2)指导本部门员工制定和实施职业发展规划。 (3)建立和管理本部门和本机构员工的培训档案。 (4)负责向公司提供本专业的培训师和教材。 3、员工个人的职责: 员工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也有接受培训和培训他人的义务。员工除了积极参加公司和各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外,重点在提高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自主学习,同时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做出具体规划,并在直接领导和公司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 1、综合素质提升 2、专业技能提高 3、个性修炼与自我完善 4、提升管理水平和绩效水平 1、公开课 (1)办公室人事负责收集公开课信息,编制公开课资源表,并推荐适合业务需要的培训课程。 (2)各部门根据需求提出公开课申请,并按要求填报公开课申请表交人事部。 (3)参加公开课培训的员工在培训后要根据培训的内容在公司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并复印培训教材送至办公室人事备案。如有可能,将充当该课程内部讲师。 2、脱产培训 (1)员工脱产参加培训,并由公司支付培训费用的,应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一次费用在一万元以上者,须在培训协议中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 (2)部门一般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首席合伙人办公室及首席合伙人审核后参加培训。 (3)公司管理层人员(部门负责人)参加脱产培训,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首席合伙人办公室及首席合伙人审核后参加培训。 3、业余培训或学习 公司管理部门员工参加业余培训或学习,由本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首席合伙人办公室审核备案。 4、外派考察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将有计划地组织主管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到外单位、外省市及国外考察培训。 5、岗前培训 新员工正式报到上班后须参加公司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及岗前培训。 6、内训 人事部根据培训计划及师资状况,提出内训课程安排,获准后实施。内训师资根据公司培训发展需要和公司实际情况,可实行外部师资与内部兼职培训师结合制度。 1、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程序 (1)人事部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的年度的业务目标,分析,判断所需要的技能和知识,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对员工作出培训需求建议; (2)人事部与各部门征询员工培训需求,并与各部门讨论和甄选公共课程和特定课程,并确定所需培训课程的分配,制订“年度业务学习及培训课程一览表" 。 (3)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培训需求及计划,汇总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上报首席合伙人室审核。 2、培训实施程序 (1)进一步明确课程要求,根据课程要求联络讲师。由讲师设计课程,进行教案设计,制定有效的培训方法。 (2)人事部公布课程大纲。相关部门根据自身需求填写报名表,由人事部统筹确定学员名单,与受训员工的直接主管确认其对该培训的期望。同时安排讲师做培训前调查。 (3)课程实施 培训课程供应商的甄选 选择适宜的培训时间和地点,保证良好的环境 准备培训设备及辅助材料、制备教材(内部培训师的课程) 培训课堂管理 培训评估 1、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的条款,制定本制度。 2、股东会编制本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首席合伙人负责组织实施。 3、首席合伙人每半年向股东会报告本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 4、本公司配备会计、出纳人员,在首席合伙人领导下,负责本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5、财务人员对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或者向首席合伙人反映。若因财会人员失职出问题,财务人员将承担责任。 6、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的设置、会计报表、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年度、记帐本位币、会计档案管理均按会计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7、按财政部规定属于本公司的业务收入、附营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论转帐支票或现金,都必须缴存本公司银行帐户,统一核算。 8、本公司银行帐户,由财务统一管理,银行帐户材料、印鉴等需妥善存放。本公司收入和费用支出经首席合伙人审核后由财务负责办理。 9、固定资产购置及费用支出在贰万元以下,由首席合伙人审批,超过以上标准由股东会决定。 10、本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上述物资领用,由领用人签字,其中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由首席合伙人批准,办公用品由室负责人复核,行政管理人员批准。行政管理人员应设置备查簿,登记物料用品的收、付、存数量与金额。 11、费用报销应由经办人(报销人)填写用途和签名,经行政主管审批后报销。 1.总则 1.1 为了规范本公司资产评估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行业准则,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质量控制”是指本公司为确保资产评估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 “控制政策”是旨本公司在确保资产评估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针及策略。 “控制程序”是指本公司为贯彻执行质量控制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 1.3 本公司的控制政策与程序包括全面质量控制和资产评估项目的质量控制。 1.4 本公司资产评估业务的质量控制必须遵照本制度执行。非资产评估业务的质量 控制,附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制度办理。 2.全面质量控制 2.1 职业道德原则 2.1.1 本公司员工应严格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廉洁的基本原则,遵守职 业道德规范。 2.1.2 本公司员工执行资产评估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2.1.3 本公司如与委托单位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应承接该委托单位 委托的资产评估或其他鉴证业务。 2.1.4 本公司员工如与委托单位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时,应向本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 (1)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的; (2)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 (3)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 (4)担任委托单位常年审计、会计顾问或代为办理会计事项的; (5)其他为保持独立性而应回避的事项。 2.1.5 本公司员工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其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2.1.6 本公司员工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2.1.7 本公司员工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 或他人谋取利益。 2.1.8 本公司员工不得接受馈赠的礼品或金钱。 2.1.9 本公司质量控制主管负责人将有关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廉洁的政策和 程序传达到各层次的员工,并指导和解答有关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廉洁方面的问 题。 2.1.10 本公司员工每年应就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廉洁的遵守情况在年度工作 总结中反映。 2.2 人力资源及胜任能力 2.2.1 本公司将不断完善员工招聘制度、后续教育制度、员工职务分级及晋升制度, 以确保本公司全体业务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 业谨慎态度执行资产评估业务。 2.2.2 本公司应根据各层次人员的需要,确定招聘数量和目标,以品德、学识、能 力、经验、体格及其他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以确保各层次员工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 能力。 2.2.3 本公司每年根据各级业务人员的后续教育的要求组织员工培训,举办各级业 务人员培训班,为各级业务人员接受后续教育创造条件。本公司鼓励各级业务人员参加 中国注册评估师协会认可的各种后续教育活动。 本公司应将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收等方面的最新法规,以及本公司新近制定 或修订的执业制度及时提供给各级业务人员。 本公司员工应按照中国注册评估师协会的规定,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更新和提高专 业知识,保持和发展专业技能,熟悉并掌握现行各种法规和实务标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2.2.4 本公司应根据职务分级制度及各级职务应具备的必要条件,员工的品德、学 识、能力、经验等,对各员工进行职务分级,并定期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的依据,使每名员工获得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职务。 2.3 业务承接 2.3.1 本公司应根据自身能力和独立性,以及委托单位管理当局是否正直、诚实等 因素,决定是否承接委托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业务。 2.3.2 本公司在接受和委托单位首次委托资产评估前,应与委托单位管理当局商谈 或实地参观访问,获取委托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了解委托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正直、诚实,了解资产评估的原因,估计资产评估风险,考虑自身的能力及能否保持独立性,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2.3.3 本公司在继续接受委托单位委托资产评估前,应了解委托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财务状况、经营性质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重大的诉讼事项,并对其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接受委托。 2.4评估业务计划 2.4.1 本公司接受资产评估委托后,应当组成项目小组,将资产评估工作委派给具 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项目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和业务助理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 包括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和现场主管。 2.4.2 各级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产评估项目的大小、难易程度和资产评估风险的高 低,由首席合伙人或合伙人确定。 2.4.3评估业务计划应当经总复核和部门经理审核,重大评估项目的评估计划应经首席合伙人审核,审核意见应记录于评估工作底稿。 (1)对评估计划,应审核以下主要事项: A、评估目的、评估范围的确定是否适当; B、针对不同资产类型及其状况,选择的评估方法是否适用、合理; C、对重点与难点评估领域及相应的主要评估方法与程序的确定是否恰当; D、时间预算是否合理; E、评估小组成员的选派与分工是否恰当。 (2)项目经理在审核评估计划后,签署批准意见。 (3)批准后的评估计划,由项目经理按业务分工分发给评估小组成员,各级评估人员应按时完成各自的评估计划。项目经理除完成本人负责的评估计划外,还必须对助理人员的作业进度与工作质量进行督导和检查。 (4)评估工作行将结束之际, 项目经理应全面复核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签名。最后,将执行完毕的评估计划随同评估工作总结、评估报告草案及评估档案,上报部门经理或总评估师复核审查与批准。 2.5评估业务实施 2.5.1 本公司各级督导人员应对各层次的资产评估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 核,以确保本公司所有业务人员的工作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的 要求。 2.5.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业务助理人员的学识、经验、能力进行合理分工,将经批 准的资产评估计划传达给业务助理人员,并指导业务助理人员贯彻实施资产评估计划, 帮助其发现和解决问题。 2.5.3 项目负责人应监督业务助理人员是否已按资产评估计划的要求完成资产评估 工作,并及时复核业务助理人员的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本公司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的复核 一般分为分项评估负责人详细复核、项目负责人一般复核和独立资深评估师重点抽查复 核三个层次。 2.6 .监控和改进 2.6.1 本公司应将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传达到全体专业人员,以确保所有业务人员能正确理解和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 2.6.2 本公司对资产评估项目的完成过程及结果实施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 控制政策和程序执行不力情况,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应采取的处理办法,并及 时汇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薄弱环节,应及时汇报,以便修订质 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2.7.文件和记录 本公司应当适当记录下列事项: (1) 制定的监控程序,包括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的程序; (2) 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的评价; (3) 识别出的缺陷,对其影响的评价,是否采取行动及采取何种行动的依据。 (4) 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遵守情况; (5) 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6) 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已得到适当遵守,以使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100万以下:9100万~1000万:3.751000万~5000万:1.25000万~10000万:0.7510000万~100000万:0.15100000万以上:0.15资产评估师数量:7类似项目业绩数量:10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高路1296弄151号4017室业务联系人和电话:魏高俊 *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邮箱:33148611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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