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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开通会员可解锁*5203
二、合同名称:炊事车购置款及其他购置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开通会员可解锁*8176995-00207683
四、项目名称:炊事车购置款及其他购置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军供站
地 址:制造局路94弄6号
联 系 方 式:*开通会员可解锁*-8808
供应商(乙方):镇江康飞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大港五峰山路66号
联 系 方 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服务要求:合同价 3.1 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1,276,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陆仟元整)(含税),货物信息详见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前述合同价中,甲方不再为本合同的履行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合同价 3.1 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1,276,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陆仟元整)(含税),货物信息详见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前述合同价中,甲方不再为本合同的履行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服务期限:乙方应当本合同生效后【45】日内将全部货物交付至交货地点。 4.3 交货状态:货物将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并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安全且无损坏地送至交货地点。货物数量与项目需求保持一致,质量符合项目需求标准。 4.4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终止。双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完成交付及验收工作。
服务地点: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卫寒波,顾伟,陈健,张英俊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