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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怀化市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的委托,对怀化市洪江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发布的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补充)4.7.1内容澄清为:4.7.1补充:除非发包人要求或者批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应按照1万元人民币/次/人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怀化市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怀化市洪江区大湾塘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华美立家1栋三楼
项目负责人:向玉霜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艳、张叶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