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图书馆和学生活动中心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5-01
发布于
安徽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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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图书馆和学生活动中心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宿州学院图书馆和学生活动中心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SZGC202601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宿州学院、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

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联系人及电话

李倩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会展南路6号服务楼西侧二楼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8号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215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费率%/元)

94.69%(约115694325.18元)

95.14%(约116244145.08元)

95.2%(约116317454.40元)

工期

4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410日历天)

4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410日历天)

4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410日历天)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定;(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定;(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2)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定;(3)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

姓名

黄茂臻

张天文

张杰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01776

津1122*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13545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宋志荣

张术东

杨韶馨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

2*开通会员可解锁*

2*开通会员可解锁*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0197998

21A10118035

2*开通会员可解锁*6

综合评估得分

93.34分

93.04分

92.98分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费

129800.0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

宿州市埇上路566号5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行政执法科*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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