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长丰县人民法院型材自动门采购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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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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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 长丰县人民法院型材自动门采购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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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PZB-2025-497

各潜在投标人:

长丰县人民法院型材自动门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编号:HPZB-2025-497)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技术资信部分-项目团队成员要求-2、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安装及售后服务人员中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的,每提供 1 人得2分,满分2分。 ”修改为:“2、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安装及售后服务人员中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的,每提供 1 人得2分,满分2分。”

注:此澄清/变更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长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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