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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渔光互补”降低鲟鱼养殖成本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可行性分析
您提出的建议紧扣我县渔业产业发展实际,针对性强、前瞻性高。鲟鱼养殖属于高耗能的工厂化流水养殖模式,电力成本在养殖总成本中占比较高。“渔光互补”是指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在养殖水面上方或车间屋顶架设光伏板,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的立体综合利用模式。该模式具有显著优势:
(一)降低养殖成本效果显著。光伏发电所发电量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可有效保障养殖基地增氧、循环水处理等设备的日常用电需求。鲟鱼作为冷水鱼,生长条件要求水温保持在15—23℃之间、溶氧量不低于每升6毫克,需24小时流水养殖且水质清新。增氧设备、循环水系统等持续运转,电力成本居高不下。光伏发电可大幅降低企业外购电力的支出,直接压缩养殖成本。
(二)改善养殖环境。光伏板架设在养殖车间屋顶或养殖池上方,具有隔热保温作用,可为鲟鱼提供更加稳定的生长环境。光伏板的遮阳效果可有效调节水体温度,避免夏季高温对冷水鱼的不利影响。
(三)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渔光互补项目实现“一地两用”,提高土地和水面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以湖北清江鲟鱼谷为例,该基地在养殖车间屋顶架设约16万块光伏面板,总装机容量4兆瓦,年发电量预计464万千瓦时,按使用寿命25年计,相当于减少碳排放10万吨。
二、相关政策依据
(一)省级政策层面。安徽省坚持把绿色健康养殖作为渔业发展重点,2025年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广工厂化养殖、陆基圆桶循环水养殖、渔光一体等先进养殖模式。“渔光互补”是“十四五”规划鼓励发展的“光伏+渔业”清洁能源项目。
(二)项目管理层面。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渔光互补项目涉及农业、自规、林业等多部门文件支持,需统筹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由县发改委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项目推进协调机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与审批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同时积极对接省市渔业技术推广部门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围绕“渔光互补”模式下鲟鱼适养技术开展研究,为项目提供技术保障,推动渔业产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感谢您对我县渔业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A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发改委,510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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