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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编号:P-DY-2*开通会员可解锁*1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北海水电零星服务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1 | 维护服务 | 1 | 项 | 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浙能北海水电零星服务项目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主要工作内容为滩坑水电站的运营、维护等涉及的零星服务项目,包括零星土建、安装及房屋修缮、水工建筑物的一般维修、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的零星防腐、保温等工程和劳务用工。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景秀建设公司为我公司零星服务项目承包单位,服务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一年;后续签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履行期间,该单位及时、高效的完成了各项维护工作,对本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设备等掌握情况较为全面,项目实施过程各环节均(如进度、质量、验收等)满足合同要求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要求,人员管理满足规范及合同要求,整体服务质量良好,有利于公司零星服务工作的开展和管理。本次属第二次续签,累计签订合同时间为三年,符合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3.11.9 条“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 2 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 5 年。”单一来源采购申报条件。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景秀建设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高溪乡人民政府办公楼201-203室
八、公示有效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吴工 |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