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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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事项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设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审批单位 海东市乐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法定时限(工作日) 1 承诺时限(工作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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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信息

评价人 青**********司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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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海东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510-63*开通会员可解锁*-497790 项目建设地点 63*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金额(万元) 7800 项目所属行业 轻工
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申报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详细建设地点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水磨湾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县级回收中心建设。共建设县级回收中心6处。其中,项目在海东市乐都区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处理分拣基地1处,进行再生资源分拣加工,重点建设钢架结构资源回收加工车间6座,面积11520平方米,建设洗衣机、冰箱、电视机、打印机、电脑等废旧家电电子产品拆解线,废纸、废纺加工生产线各1套,预处理大棚1处,面积1920平方米,配套分拣车间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周转货仓6座,面积8000平方米,用于转运周转废旧家具、家电、电子市场和数码产品,废纸和废纺材料等,配套货架、交易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在民和、互助、化隆、平安和循化等县区建设废旧物资回收转运中心各1处,每1中心,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建设回收物资大棚2个,面积2000平方米,办公室2间,面积32平方米以上,库房5间,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用于家电、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的储存和周转。 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在6县区的50个乡镇新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各1处,每一回收网点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新建办公室2间,面积32平方米,用于各类再生资源的结算和人员办公,库房5间,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用于家电、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的储存和周转。配置地磅和简易分拣设备1套。 行政村(小区)再生资源网点建设。在各个重点行政村(小区)布置再生资源回收箱和智慧回收箱各1套,推广再生资源回收APP,形成500个村级(小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示范小区。 “以车代库”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在建设三级回收网络体系的同时,开展“以车代库”回收模式,配置30辆回收专用车辆,在未覆盖回收网点的全市社区和村级巡回往复,全面回收项目区域的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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