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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秀春湾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单位遴选已由项目审批机构批准,招标人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 招标内容: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秀春湾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单位遴选
2.项目地址:松江区永丰街道。
3.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城中村改造全面完成。
4.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和本市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规定,永丰街道办事处计划实施永丰街道秀春湾城中村改造项目。本次城中村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95.12亩,涉及8个城中村地块。为保证本项目稳妥有序开展,保障住宅社区、公建配套等整片区综合开发品质,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优质合作单位,由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同合作单位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按约定分工合作完成征收补偿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性地块开发建设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遴选需求书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未被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相关资质要求联合体中一方具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可于上述获取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如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 委托代理人办理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3) 信用中国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不得早于报名开始时间,盖公章);
(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须有效)。
(5)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至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缴纳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600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从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注:①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②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4楼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上海市松江区门户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上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项目所在地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松汇西路1188号
邮 编:201600
联 系 人:钱峰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康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41号
邮 编:201616
联 系 人:陈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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