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1-01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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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电子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西站枢纽凤仪大道(振华西路-留祥路)道路工程项目

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吴山前村,南起振华西路,北至留祥路

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交通附属设施、景观绿化工程等。道路总长约640 m,标准段宽约20 m,双向2车道,为城市支路,含1座桥梁。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实施

废水 桥涵处施工前先设置围堰,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中泥浆经沉淀后回用。 合理设置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河道。 对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场地硬化,周围设置集水沟和沉砂池。施工结束后,对上述场地及时清理。 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 含有害物质的建材等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并应设篷盖,防止雨水冲刷入水体。 对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含油废水处理后回用。从源头上控制施工机械的油污污染,加强设备维护,保证物料运输车辆工况,减少跑、冒、滴、漏。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 施工期生活污水纳管或委托清运。 废气 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篷布遮盖,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 洒水抑尘,对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及时清洗。 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场地不设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等设施。 建设工地应实施封闭作业,落实“八个100%”长效机制。 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维护保养。 施工区内车辆限速。 沥青向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等级的企业购买,沥青摊铺选择恰当的风向和时间施工。 噪声 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硬质围栏;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 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 运输车辆在经过周围村庄时应限制车速,尽量减少鸣笛。 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应并认真执行申报审批制度。 合理布局,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分散施工,尽量不集中安排,避免声级过高。 淘汰落后的施工方式和设备,采用新技术,低噪声设备;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运营期:路面选用具有一定降噪效果的路面。 加强绿化。加强交通管理。 固废 施工期:不设置临时堆土场,土方随挖随运。 运输车辆应当实行密闭运输。 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和其他杂物。 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干化后用于回填。 沉淀污泥与渣土一同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边角料由建设单位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需在施工场地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后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运营期:道路的日常清洁工作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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