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1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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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615128

传真:89615129

邮箱: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鑫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液体塑料(浸塑液)项目

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618号

杭州鑫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金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鑫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因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150万元,租用杭州萧山兴达布业织造有限公司位于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618号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980平方米,购置6台搅拌分散机等生产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1800吨液体塑料(浸塑液)的生产规模,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涉及稀释和复配,不涉及化学反应。

杭州鑫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液体塑料(浸塑液)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密内容)已在环评公司杭州金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粉尘:投料、搅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使用专业容器进行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平时存放应按照危废管理,同时做好危险固废仓库的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

4、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