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27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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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615128

传真:89615129

邮箱:hzxssthj410@163.com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至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容器优化项目

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横蓬村

浙江至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环越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淘汰高速印杯机(6色)1台,新增UV油墨印刷机(6色)4台,印刷烘干系统(天然气)1套、塑杯成型机2套、塑杯在线粉碎机3套、塑杯成型机2套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塑料容器4000吨的生产能力(新增年产2000吨塑料容器)。

本项目已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挤塑、吸塑废气经收集后与现有淋膜废气一起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UV印刷烘干废气经密闭隔间+集气罩收集后与现有纸制品印刷烘干废气和洗版废气一起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30米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2、废水处理措施

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3、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在危废仓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4、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