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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电子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2万吨/年废旧空调散热器回收及加工处理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2062号 |
浙江虎哥拆解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2套由物料输送皮带线、撕碎机、破碎机、磁选机、空气分选机、光电分选机、旋风除尘器组成的破碎分选系统,项目达产后全厂新增年回收2万吨/年废散热片、杂铜、杂铝的生产能力。 |
无 |
本项目按照环评文本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破碎粉尘、分选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除尘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噪声:基础减震、隔声门窗。 固体废物:废铜、废铁、废铝、废塑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集尘灰等一般固废交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 |
2 |
杭州余杭区城东路至通北路连接通道工程涉及110kV余杭1182线、桃源1984线、创南1989线、永乐1189线迁改工程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 |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宥莘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杭州余杭区城东路至通北路连接通道工程涉及110kV余杭1182线、桃源1984线、创南1989线、永乐1189线迁改工程 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110kV电缆线路改造工程,涉及余杭1182线、桃源1984线、创南1989线、永乐1189线四条线路,其中余杭1182线、桃源1984线由路径图A2中1#终端塔起,创南1989线由路径图A1中1#终端塔起,永乐1189线由路径图A1中现状4#中间接头井起,均接入路径图A3A4段新建电缆通道;工程新建四回路电缆路径总长0.82km,新建五回路电缆土建通道0.62km,利旧既有电缆土建0.2km,本期敷设四回110kV电缆,远景预留一回,同时拆除原有四回路电缆2.63km;线路电压等级110kV,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单芯铜导体电力电缆,型号为 ZR-YJLW03-64/110kV-630mm2,以电缆排管/电缆沟方式敷设,中性点经电阻接地。 |
无 |
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守生态环保责任,针对本次地下电缆迁改项目(含施工、运营全环节),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环保承诺,严格落实、接受监督: 一、合规施工:严格遵守各类环保法律法规,完善环评、排污登记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全流程符合环保要求,杜绝违规行为,违规自愿接受处罚并整改。 二、大气污染防治:优先选用清洁能源施工设备,施工场地设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开挖、物料堆放等环节采取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物料密闭运输,确保施工扬尘、废气达标。 三、水污染防治:分类收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严禁乱排,加强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 四、固体废物处置:分类存放建筑垃圾、拆除废料、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委托合规单位处置/回收,做好台账记录,杜绝乱堆乱放、非法倾倒。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标,运营期无噪声干扰。 六、生态保护与修复:控制施工范围和开挖量,不破坏植被、不占用生态保护区,施工后及时恢复受损植被,做好水土保持,减少生态扰动。 七、电磁环境防控:优化电缆设备选型与布局,确保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符合标准,避免影响周边环境及公众。 八、强化管理:建立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培训,落实环保责任。 九、接受监督:公开环保相关信息,配合主管部门检查,在噪声敏感区域设置自动监测系统,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公众反馈。 十、长期践行:将环保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优化环保措施、加大环保投入,坚守绿色施工、运营理念,承担环保社会责任,杜绝长期生态影响。 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我单位严格恪守,违反承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及全部损失。 |
施工废水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如下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 (2)非开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孔泥浆,委托相关单位使用槽罐车清运至有合法处理处置手续的单位及场地进行处理。 (3)施工人员临时租用当地民房或住宅,生活污水可纳入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送至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准后排入余杭塘河。 (4)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漏滴,若出现滴漏,应及时采取措施,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妥善处置。 (5)加强对施工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清理维护,及时清理排水沟及处理设施的沉泥沉渣,保证系统的处理效果。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施工操作规范执行,避免和减少污染事故发生。 (7)设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障泥浆意外泄漏的拦截与处置设施、水体浊度的监测与防治,防止对木桥港河及邻近的南苕溪水质造成潜在污染。 在采取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水影响。 5.4施工噪声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应落实如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推荐的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2)合理布置施工设施,使高噪声设备远离施工边界,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固定式硬质围挡。针对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路段,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护。 (3)在利用现有的道路和临时施工便道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和学校,并尽量在昼间(避开早、晚高峰及午休时间)进行运输。运输车辆途经村庄等应限制车速,安全驾驶,加强车辆的保养并及时维修。 (4)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在夜晚进出工地的车辆,安排专人负责指挥,严禁车辆鸣号。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时,高噪声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次日6:00)和午休(12:00~14:00)应停止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6)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即符合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 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影响。 5.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项目挖方、填方基本平衡,废弃土方120m3。施工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废气土方以及拆除原有线路产生的废导线等;此外,施工人员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这些废弃物若处置不当,也可能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建设方必须做好这些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首先,要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以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实现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其次,对建筑垃圾要定点堆放,并设置围栏,做好防护,以免雨季遭暴雨冲刷后,垃圾随雨水四处流淌。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沉淀池沉渣,按照当地建设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要求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地进行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要及时组织清运,纳入当地市政环卫系统处理;禁止随地堆放,严禁擅自倾倒到附近水体。 原线路拆除的废电缆等,报废后委托物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实现固废的资源化。 在做好回收利用、及时回填、分类收集清运处理等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在采取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