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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邀请报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有具体业务时,服务费用参照《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琼价协﹝*开通会员可解锁*﹞01号文件标准按折扣计取。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壹年一签。
4、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及成果提交:咨询公司在提交成果报告并且向委托人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委托人在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咨询服务费。
6、咨询公司数量:工程造价预算服务和工程造价结算服务拟需2个咨询公司。
二、项目要求
1、验收要求:按标书服务要求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服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即提供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的基建新建、改建、零星修理等工程的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费、结算审核等服务。
3、服务要求:
3.1咨询公司应派出不少于两名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为委托方服务,并在每份报告上加盖咨询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和注册造价师注册章。
3.2咨询公司在接到委托人咨询服务需求后2小时内响应,需现场勘察的项目应4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
3.3咨询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委托人出具建设工程造价预算成果报告,特殊情况下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出具报告。
3.4咨询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委托人出具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成果报告。特殊情况下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出具报告。
3.5咨询公司责任期内,因咨询公司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3.6咨询公司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公司应承担责任。
3.7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报价文件的送达
1、送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1154号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后勤楼410室。报价单送达时还需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送达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3、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1154号
邮政编码:572000
联系人:吉老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