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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标题: | 【环评退回公告】关于退回阜阳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铝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发布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环评退回公告】关于退回阜阳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铝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8 来源: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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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受理了《阜阳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铝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经审查和现场踏勘,发现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的规定,对于通过隐瞒环评违法行为进入环评审批流程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审批,退回环评文件。
综上,我局经认真研究,决定退回该建设项目《报告表》。该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建设或生产。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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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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