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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享:
根据中山市凡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26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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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凡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260万件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阜沙镇东阜公路19号圆山工业园3栋8层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凡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凡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260万件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19号圆山工业园3栋8层80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万元,用地面积为125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5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配件的生产,年生产汽车配件260万件。 |
环评机构 |
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酸洗和发黑废气(氯化氢和碱雾)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依托园区3栋的一般酸雾废气集中治理措施(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项目喷砂废气(颗粒物)喷砂机密闭后经自带的滤芯除尘器预处理后依托园区3栋的机械前处理粉尘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项目防锈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9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包含除油后清洗废水、酸洗后清洗废水、磷化/发黑后清洗废水,合计1714.5立方米/年)经分类收集后满足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内污水处理站纳管要求后依托产业园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其中除油后清洗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磷化/发黑后清洗废水属于含磷废水,酸洗后清洗废水属于一般清洗废水,上述生产废水经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20%(342.9立方米/年)回用于生产,剩余80%(1371.6立方米/年)经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内污水处理站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等,主要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经标准厂房和围墙隔音等综合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旧滤芯、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丸、一般原材料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化学品包装物(除油粉、37%盐酸、氢氧化钠、亚硝酸钠、表调剂、磷化剂、防锈油)、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液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做好厂区内车间地面、化学品仓库、表面处理区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地面硬化和防渗,化学品仓库、表面处理区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围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六)环境风险项目通过加强易燃原料的储存管理,定期检查运输设备和储存容器,在化学品仓库、表面处理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围堰,厂房进出口设置缓坡,配套事故应急收集措施,车间地面加强硬化处理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中山市凡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26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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