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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山市阜沙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享:
根据中山市荧华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120吨、橡胶制品29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阜沙镇阜沙大道18号,邮编:528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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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荧华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120吨、橡胶制品290吨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阜沙镇阜旺街5号1栋厂房一至三层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荧华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荧华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港口镇福田五路6号之二2车间,用地面积为267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76平方米,主要从事垫圈、减震垫、出线护套的生产,年产垫圈40吨、减震垫200吨、出线护套110吨。现有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验收,本次搬迁项目与现有项目不存在依托关系。由于发展需要,该公司拟整体搬迁至中山市阜沙镇阜旺街5号1栋厂房一至三层,项目用地面积为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300平方米,主要从事硅胶制品和橡胶制品的生产,年产硅胶制品120吨、橡胶制品290吨。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气及固废产生。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喷淋废水、水帘柜及喷枪清洗废水及预成型冷却废水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2、配料及投料工序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G1);捏合、密炼、开炼、预成型、硫化(上脱模剂)、喷胶及烘干、裁切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有组织排放(G2)。3、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的公司转移处理。4、生产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等措施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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