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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享:
根据中山市凯默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金属表面处理助剂2720吨、UV油墨8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9号405室,邮编:528447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凯默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金属表面处理助剂2720吨、UV油墨8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港口镇木河迳东路49号南洲智造港产业园3栋902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凯默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凯默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金属表面处理助剂2720吨、UV油墨80吨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东路49号南洲智造港产业园3栋902,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用地面积1613.49平方米,建筑面积1613.49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助剂、UV油墨的生产,年产金属表面处理助剂2720吨、UV油墨80吨。 |
环评机构 |
东莞市绿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排水管道排入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达标后经市政排水管道排入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2、投料、搅拌、研磨、过滤分装废气有组织排放。原料、产品恶臭无组织排放。3、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室外风机加装减震垫、隔声罩,做好设备减振、厂房消声和隔声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等减少噪声污染。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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