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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泉热力新增4台燃气热水机组,需变更原排污许可证并申领新证, 同时修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后到环保局进行备案,特委托专业咨询单位提供咨询及服务。金泉热力2.8MW、4.2MW燃气热水机组项目环评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复,需变更排污许可证,同时修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后到环保局完成备案。 项目具体情况见环评及批复。 依据国家最新环保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本项目环保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进行公示等直至本项目完全结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建设企业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9)《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关于印发平度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平政发〔2020〕11号); (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1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踏勘现场,安排业务精通人员,帮助甲方变更排污许可证,3日内完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相关成果经委托人初步审核确认后由中标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后于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取得备案表。中标单位应根据合同内容合理有序组织服务活动,及时进行沟通协调,不得影响供热生产运行,25日内完结本项目。 乙方应提供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包括:带专家评审签字原件纸质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份,WORD电子版一份,PDF扫描件电子版一份。投标报价单位所报价格为含税价,该报价包含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费、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用等),直至本项目于环保部门备案,甲方取得备案表,不再产生额外费用。,要求:参与询价单位需为青岛能源集团合格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