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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清远市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职工大额保险承保承办服务项目 | 标的名称:清远市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职工大额保险承保承办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采购确定承保、承办机构,继续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为参保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减轻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需满足的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具有专业经营能力和较高的服务水平,在医疗保险赔付能力、经办服务、赔付核查、支付结算、保费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能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
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采购 | 1,500,000,00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