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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6-03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代理服务费金额:16,200.000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0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在中标通知书市政府采购中心字〔2026〕第Q00931-001号、市政府采购中心字〔2026〕第Q00933-001号作废。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28866163
项目联系人:卢婧茹 黄碧妃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8866163、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