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番禺实验学校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08-29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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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番禺实验学校安全服务

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番禺实验学校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2:06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广东越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肆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服务内容:1.本项目供应商须为具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非广州市工商登记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依照《关于保安服务行政许可保安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公通字〔2016225号)规定,持有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 2.本项目供应商要配备专职人员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对所录用人员需严格资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初中以上学历,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的中国公民,健康状况良好、服务意识良好,工作责任较强。供应商要依法纳税,要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保; 3.供应商以服务学校为宗旨,在采购人统一领导、安排、指挥下,按自负盈亏、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的经营原则承担有关项目管理。管理所需人员工资、住房、福利待遇、服装装备、工伤责任以及常用的易损工具添置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如因人员失职而造成失窃、火灾、刑事案件或其他重大事故,经公安部门确认为供应商责任的,则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后果;供应商委托采购人对 6名人员进行管理(保安 人),供应商必须为上述 6 名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6名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伤害,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由供应商负全责;合同期内,采购人不承担6名人员的交通安全责任及疾病治疗费用; 5.供应商派遣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工作区域加装电器等设备,一经发现,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更换派遣人员; 6. 采购人如有临时性特殊任务(如运动会、现场会、上级评估检查)需要协助的,供应商要在采购人的指挥下无条件协助、配合相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7. 中标供应商必须指定1名公司部门级以上领导作为项目主管,对服务工作进行紧密跟踪和管理,协调与采购人之间的重大问题,对项目主管的职责应该在项目管理相关部分做充分的规定。 8.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方必须做好其派出的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9.服务期限:12个月 10.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1 439,200.00

采购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番禺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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