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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廉江市2026-2028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44*开通会员可解锁*02
更正事项: ☑征集公告 ☑征集文件
更正原因:
澄清
更正内容:
1、澄清: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要求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这里的“上一年度”指2024自然年度。
2、“廉江市2026-2028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中的5.6.2.2评分标准的“同类业绩或经验”: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格式 |
| 详细评审 |
同类业绩或经验 |
1.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具有的各种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结算审核经验: (1)提供建筑、装饰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6分,最高得3分。 (2)提供建筑、装饰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4分,最高得2分。 (3)提供安装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6分,最高得3分。 (4)提供安装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4分,最高得2分。 (5)提供市政园林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6分,最高得3分。 (6)提供市政园林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4分,最高得2分。 (7)提供公路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6分,最高得3分。 (8)提供公路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4分,最高得2分。 (9)提供水利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6分,最高得3分。 (10)提供水利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4分,最高得2分。 (11)提供电力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 (12)提供电力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5分,最高得2分。 备注:最高得30分。提供合同(或委托协议)和审核成果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合同(或委托协议)和审核成果文件分别提供封面和关键页,如某个业绩证明文件存在多个专业的情况,该项业绩仅作为单个专业的业绩进行计算,不重复计算得分。 |
30.00 |
客观 |
投标人应提交的 |
现更正为: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格式 |
| 详细评审 |
同类业绩或经验 |
1.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具有的各种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结算审核经验: (1)提供建筑、装饰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6分,最高得3分。 (2)提供建筑、装饰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4分,最高得2分。 (3)提供安装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6分,最高得3分。 (4)提供安装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4分,最高得2分。 (5)提供市政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6分,最高得3分。 (6)提供市政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4分,最高得2分。 (7)提供公路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6分,最高得3分。 (8)提供公路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4分,最高得2分。 (9)提供水利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6分,最高得3分。 (10)提供水利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4分,最高得2分。 (11)提供电力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 (12)提供电力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1份得0.5分,最高得2分。 备注:最高得30分。提供合同(或委托协议)和审核成果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合同(或委托协议)和审核成果文件分别提供封面和关键页,如某个业绩证明文件存在多个专业的情况,该项业绩仅作为单个专业的业绩进行计算,不重复计算得分。 |
30.00 |
客观 |
投标人应提交的 |
3、将“原征集公告”和“原征集文件”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统一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更正公告为原征集公告、原征集文件、更正公告(第一次)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征集公告、原征集文件、更正公告(第一次)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名 称:廉江市财政局
地 址:廉江市人民大道136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征集人:廉江市财政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