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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6-07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6-2028年花都区数字政府运维服务—基础硬件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类型:修改;位置:第二章 采购需求
增加:1.7 评分条款中,联合体任一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可纳入评审;商务评分中对“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按联合体各成员情况打分,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按牵头方情况打分。
(二)类型:修改;位置:第四章 评审-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原文:
| 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质情况 (14.0分) |
(一)系统运维技术组长(非驻场)(1人)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1分; 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得1分; 4、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网络工程师,得1分; 5、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职称评定机构颁发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高级工程师,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5分。 (二)系统运维技术副组长(非驻场)(1人)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0.5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软件设计师,得0.5分; 3、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职称评定机构颁发的信息通信高级工程师,得2分,中级通信技术工程师,得1分,初级通信技术工程师,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3分。 (三)系统集成技术组长(非驻场)(1人)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网络工程师,得1分; 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得1分; 4、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信息安全工程师,得1分; 5、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得0.5分。 本小项最高得4.5分。 (四)团队其他人员(非驻场)(3人)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软件设计师,最高得0.5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信息安全工程师,最高得0.5分; 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网络工程师,最高得0.5分。 本小项最高1.5分,本项人员同一人有多个证书的不可重复计分。 注:投标人须提上述人员的证书扫描件以及在投标人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否则无效。注:须提供人员的证书扫描件以及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现文:
| 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质情况 (14.0分) |
(一)系统运维技术组长(非驻场)(1人)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1分; 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得1分; 4、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网络工程师,得1分; 5、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职称评定机构颁发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高级工程师,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5分。 (二)系统运维技术副组长(非驻场)(1人)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0.5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软件设计师,得0.5分; 3、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职称评定机构颁发的信息通信高级工程师,得2分,中级通信技术工程师,得1分,初级通信技术工程师,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3分。 (三)系统集成技术组长(非驻场)(1人)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网络工程师,得1分; 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得1分; 4、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信息安全工程师,得1分; 5、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得0.5分。 本小项最高得4.5分。 (四)团队其他人员(非驻场)(3人)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软件设计师,最高得0.5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信息安全工程师,最高得0.5分; 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网络工程师,最高得0.5分。 本小项最高1.5分,本项人员同一人有多个证书的不可重复计分。 注:须提供人员的证书扫描件以及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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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3.本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交易中心等候。原型演示及答辩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供应商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原型演示及答辩地点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原型演示及答辩。等候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名 称: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天贵路10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28866163
项目联系人:张大勋(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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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6-2028年花都区数字政府运维服务—基础硬件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61002).zip
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新).docx
(CZ2026-0709)第二章 采购需求.docx
委托协议.pdf
(CZ2026-0709)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