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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 标的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含南岸分院)提供医用气体,期限1年。 需满足的要求:持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持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
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 | 3,490,00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药品再注册批件》;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二部的要求,按药典要求,医用氧纯度(≥99.5%)以及其他各项指示均符合药典的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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