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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宏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铝合金铝棒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902708
通讯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25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万吨铝合金铝棒项目 |
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经济开发区,山东宏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
山东宏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青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在现有车间内建设3万吨/年铝合金铝棒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购置两台燃气熔铝炉,1台保温炉,1台均质炉,1台铸棒机等设备。 |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熔铝炉和保温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熔铝炉天然气燃烧及熔炼废气、精炼扒渣废气、保温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限值要求; 均质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均质炉废气《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铝灰渣处理系统产生的搓灰废气、冷灰废气、球磨废气、筛选废气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碱喷淋系统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产生少量废液作为危废委托处置,其他生产生活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山东聊城嘉明康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处置协议要求后,排入聊城嘉明康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风机、锯切机、球磨机、筛选机、冷却水塔、水泵等,通过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废二次铝灰渣、除尘器集尘、废布袋、车间地面收尘、碱喷淋沉淀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碱喷淋塔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项目风险主要为原辅材料、装置区等发生泄漏引发的中毒或污染、火灾事故。你公司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风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两级生态环境局备案,与东昌府区及园区应急预案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环境安全监控预警装置,纳入园区环境安全预警系统进行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1座30m3事故池,设置符合防渗要求的导流沟并做好与事故池的连通,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等,事故池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公司须做好事故水的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 2022〕 17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碱喷淋废水循环池、废水输送管线、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根据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控制在颗粒物1.193t/a、二氧化硫0.594t/a、氮氧化物2.02t/a范围内。 (八)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九)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