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25
发布于
辽宁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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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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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绥中县伟辉塑料制品加工厂塑料制品项目

绥中县伟辉塑料制品加工厂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大王庙镇魏家村

沈阳宇蓬环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大王庙镇魏家村,拟新建塑料制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设置1个生产车间,原料区35m2,成品区35m2,办公区10m2,固废暂存间15m3,危废贮存库10m2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只利用再生塑料颗粒,不收集废塑料,不进行破碎再生废弃塑料。年产能为2500t塑料筐(500000个)、531t塑料桶(100000个)。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3.08%。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破碎工序废气和危废贮存库有机废气等。其中3条注塑生产工序分别设置集气罩+软帘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工序设置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危废贮存库有机废气设置负压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等。循环冷却水采取定期调整水质,防止结垢措施后,经冷却塔及循环冷却水池降温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限值要求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排入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堆肥使用,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等产生的噪声,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除尘灰和落地料、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贮存库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强化风险物质全流程、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严格雨水、污水管道建设管理,严禁事故污水污染雨水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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