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9月14日关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14
发布于
辽宁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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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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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葫芦岛凌云集团农药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年马拉硫磷扩产项目

葫芦岛凌云集团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综合产业园片区

沈阳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为通过外购中间产物(顺丁烯二酸二乙酯),充分利用马拉硫磷生产车间现有备用设备,增加硫化、合成投料批次等方面改进,使马拉硫磷生产规模由1500吨/年增加至3000吨/年;同步建设局部配套设施,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厂内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2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的5.16%。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硫化工序产生的硫化氢废气采用三级氢氧化钠吸收制备硫氢化钠,剩余硫化氢废气与真空系统排放的甲醇废气、马拉硫磷车间废气以及罐区涉VOC物料储罐的呼吸废气一并排入马拉硫磷车间现有工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三级碱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解吸+冷凝”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包装车间工艺废气与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负压收集后,一并依托危废贮存库现有废气处理系统,采用“二级碱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放筒排放。

(3)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均密闭,废气负压收集后采用“三级碱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4)原料库微负压运行,废气采用“碱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放筒达标排放。

(5)全面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马拉硫磷合成后处理反应釜清洗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真空系统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废气净化系统废水等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处理,达标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葫芦岛北港水务有限公司。。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8.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