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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少年 ”2026年长沙市青少年“快乐之星”U系列田径春季赛暨“长株潭益”田径公开赛是由长沙市体育局批准,长沙市田径协会、株洲市田径协会、湘潭市田径协会、益阳市田径协会联合主办的体育公益推广赛事。为确保赛事安全有序,特制定本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1.日期:4月11日—12日
2.地点: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体育场
二、组队方式
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参赛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竞赛项目
(一)年龄组别
1.U10组:*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出生;
2.U12组:*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出生;
3.U14组:*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出生;
4.U16组:*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出生;
5.U18组:*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出生;
6.U20组:*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出生。
(二)项目设置
U10组:100米、200米、400米、立定跳远;
U12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垒球、铅球、立定三级跳远、跳远、跳高、4*100米接力;
U14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U16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跨栏(女子)、110米跨栏(男子)、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
U18、U20组:100米、200 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子)、5000米(男子)、100米跨栏(女子)、110米跨栏(男子)、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U20组);
(三)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须为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益阳市在读、在校、在籍的运动员;
2.报名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表;
3.参赛单位必须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4.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填写提交《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
5.运动员的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依据;
6.所有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不得跨年龄组参赛;
7.运动员必须办理保额2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代表队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照健康参赛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参赛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所有参赛人员在赛会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赛会将不承担责任。运动员因参加比赛出现受伤情况,赛会将积极配合代表队应急处理,所需费用由各代表队自行承担;
8.凡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一经查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运动队的比赛成绩。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赛事服务费:青少组、公开组第一项150元/人,每增加一项50元/人(接力项目无需额外缴费);组委会为每位参赛运动员提供背心一件。
2.参加比赛的代表队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上传至指定邮箱(cass2024@126.com),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0日18:00前。
报名表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6DALrJpYTznabextYX2nQ?pwd=xtpj 提取码:xtpj
4.报名后,参赛队伍需在4月5日之前缴纳竞赛服务费。
(汇款前先联系确认缴费明细,汇款时注明参赛信息)
名称:长沙市田径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贺龙支行
银行账户:6*开通会员可解锁*
收款二维码:
5.各单位报名以缴费成功为准,接受报名后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报名联系人:肖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龚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6.官方微信联系群:组委会将建立赛事官方微信群,请报名成功的代表队领队(教练)加报名联系人的微信:肖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龚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由组委会邀请入群,添加时请备注(参赛单位+组别)。
7.所有运动员交通、保险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各代表队于领队、教练员联席会期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各代表队所带资料不全、证件不符合要求,不予报名参赛。
资格审查查验资料要求:
代表队的报名表(盖章),要求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名表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以提交邮箱的报名表为准;
2. 验证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原件;
3.《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4.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学籍证明文件;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20-2021》执行。
(二)各队参加接力比赛按《竞赛规则》要求,必须统一服装,否则不允许参赛。
(三)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号,号码布由大会组委会统一提供。
(四)比赛器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五)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若弃权则按照《田径竞赛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六)运动员凭身份证明文件参赛。
(七)田径比赛单项报名少于4人(队),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的申诉按田径规则的申诉办法执行,申诉报告由申诉代表队教练员、领队签字后,报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
(2)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问题进行申诉、必须在该运动员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报告(必须附事实根据、佐证材料),由申诉队教练员、领队签字后报本项目资格审查组裁决。
(3)送交申诉报告的同时须交申诉费10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予退还。
(4)组委会除受理由代表队领队签字的申诉外,一律不受理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申诉。申诉单位不得就同一申诉事项重复申诉。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比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
(二)单项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团体总分分别录取U20、U18、U16、U14、U12、U10组团体总分前八名;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入该队团体总分,接力赛项目名次双倍计分,破纪录加10分。
(四)按比赛组织管理和比赛成绩评选道德风尚奖、优秀指导奖、最佳拼搏奖若干颁发证书(评比办法另行公布)。
七、比赛裁判
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长沙市体育局选派,其余裁判员由四地协会裁委会选调。
八、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和技术代表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技术代表的委派及相关职责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比赛咨询
组委会肖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龚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竞赛监督
长沙市体育局竞技与青少年体育处:*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