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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要求,扎实推进2026年有奖发票试点工作,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提振市场活力,规范有奖发票抽奖活动全流程运营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平台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
有申报意向的平台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规范。
2.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3.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申报条件
(一)根据要求承接呼和浩特市2026年有奖发票试点抽奖活动,负责建设有奖发票试点抽奖活动服务平台,提供系统开发、技术运维、风险防控、数据管理、资金结算、宣传推广、处理咨询投诉等全方位服务;
(二)制定平台运营方案及具体操作细则,明确群众参与流程、商家参与流程、发票核验标准、抽奖规则、奖金兑付流程等全环节规范。平台需支持多终端访问,能全面覆盖呼和浩特市零售、餐饮、住宿、文旅等活动指定行业商户及广大消费群体,可对商户按区域、行业业态进行精准分类管理,对用户及发票信息进行规范化登记归档;
(三)必须能够对接税务部门发票数据系统,实现发票信息的自动核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建立全面的风险监测模型,必须建立涵盖虚假发票识别、恶意发票红冲、资金安全、防刷奖作弊等环节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能够有效识别和防范虚假发票录入、外挂软件作弊、集中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平台应能利用自身渠道和外部资源,积极配合开展活动的宣传推广,扩大政策知晓度、参与度及覆盖面。做好活动全流程实时监测,设立专业的客服团队和投诉热线,确保7×24小时应急响应,及时解决消费者在发票查验、抽奖、兑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五)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审计、绩效评价及各类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数据统计报告和审计所需材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活动结束后,需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支付业务许可证》、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等资质要求文件;
(二)承诺函(原件):明确承诺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类似活动无重大安全风险及负面舆情、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自愿免费提供全部服务,严格遵守平台运营规范及数据安全要求;
(三)已承接的有奖活动、消费券发放、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等相关项目佐证材料(含合同复印件、运营总结、活动成效数据、表彰文件等);
(四)有奖发票活动平台运营方案;
(五)平台介绍及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6份,按顺序密封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时间
有意参与的平台服务商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商务局将组建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申报单位的技术实力、运营经验、服务方案、风险防控能力、宣传资源等条件择优确定2026年有奖发票试点抽奖活动服务平台。
(联系地址及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商务局2121室,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