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5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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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条件(详见附件)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出让方式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出让活动的时间

1.申请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2月6日在中国·平潭网下载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2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8层利用处提交报名材料(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周六)上午10: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2.宗地拍卖时间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00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举行。

五、保证金及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20%设定,出让价款分三期支付,比例各为50%、30%、2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90日、180日内支付,定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成交价款币种为人民币。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1.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金井湾支行

账 号:432575054141

2.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 号:35*开通会员可解锁*123456

3.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1089289

4.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平潭支行

账 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2

5.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分行

账 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122849

数字人民币钱包ID:*开通会员可解锁*0962

6.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

账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26582

六、其他事项

(一)出让地块按“净地”交地,标高按场地现状交付,在竞得人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由区自然资源中心交付。

(二)竞得人若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股权比例须在报名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并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合同。

(三)开竣工约定: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四)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或未按期开、竣工的,出让人将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后监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督促履约。

(五)宗地内幼儿园和养老服务设施由竞得人出资建设,验收通过后无偿移交区社会事业局。在土地成交后,区社会事业局与竞得人签订《配建协议》,作为区资源生态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条件。其他公共配套设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属全体业主共有。

(六)宗地内学校划片信息:幼儿园阶段,优先就读本宗地内配套的幼儿园,也可参加滨湖幼儿园、东岚幼儿园、岚城中心幼儿园剩余学位的报名;小学阶段,纳入平潭实验小学滨湖校区第一轮招生摇号范围;中学阶段,纳入到平潭一中岚城校区招生摇号范围。

(七)本宗地使用权出让包括地表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竞得人应严格执行《平潭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土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岚综管办规〔2025〕2号)规定,主动对接处置机构按规定做好项目剩余砂石土资源处置工作,不得将砂石土资源转包、作价给其他主体,不得私自对外销售获取非法营利。

(九)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没收保证金,解除《成交确认书》。

(十)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三金”(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地块出让成交价款币种为人民币。

(十一)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十二)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十三)此次出让设有保留价。

联系地址: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8层自然资源利用处

联 系 人:高女士、许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  址:http://www.pingt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附件:1.宗地主要规划条件

2.宗地位置图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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