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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6:58】
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业硫酸(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业硫酸(二次公告) |
| 二、标段(包)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5768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 (二)项目概况: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镇工业及生活污水处理服务,采用污水处理工艺如下:祝塘分公司设计规模30000m³/d,采用AAO+芬顿高级氧化处理工艺,出水标准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一级A标准及DB32/1072-2018《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标准(CODcr≤50mg/L,TN≤12mg/L,NH3-N≤4mg/L,SS≤10mg/L,TP≤0.5mg/L,BOD5≤10mg/L,色度≤30倍)。污泥处理采用板框压滤,出泥含水率≤60%。前洲分公司设计规模40000m³/d,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V类标准,其中出水CODcr≤40mg/L、BOD5≤10mg/L、NH3-N≤2mg/L、TP≤0.4mg/L、TN≤10mg/L。污泥处理采用板框压滤,出泥含水率≤60%。 |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为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业硫酸询比采购,预计年用量3185吨,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分批次供货,预计单次供货量15-30吨,可调单价,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液体,符合《GB/T534-2014》优等品要求,其中硫酸(H2SO4)ω/%≥98,汞(Hg)ω/%≤0.0001。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收到采购需求人通知后按照供应商承诺时间送至指定地点,承诺时间不得大于3日,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前洲分公司、祝塘分公司厂内指定地点(交货前一天由买方书面通知详细的交货地址)。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硫酸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如为硫酸生产厂家,须提供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供应商如为硫酸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硫酸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以及硫酸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硫酸生产厂家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同时提供硫酸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硫酸授权代理商供货等内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中“硫酸生产厂家承诺函”)。 (3)供应商如为硫酸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硫酸)。供应商如为硫酸授权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硫酸)及硫酸生产厂家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硫酸)。 (4)硫酸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业绩: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硫酸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 a.业绩须为供应商自身业绩,如为硫酸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硫酸授权代理商自身的供货业绩,其硫酸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定。 b.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单价合同、框架协议、暂定总价合同,须提供供应商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且开具发票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6)响应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响应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7)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8)其他要求: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到 *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 |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61.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63939 |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向代理机构提出。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为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投诉事项可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向监督单位提出。 |
| 十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永安里甲3号国际通用中心A座28层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北楼 |
| 联系人:刘旭 | 联系人:袁超 |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邮箱: | 邮箱:yuanchaocweme@163.com |
项目概况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公告内容
附件: 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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