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小额采购公告 (ZSYYWJ2026000106)
竞价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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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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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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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采购单主题: 消防止回阀,应急照明通讯主板
采购单类型: 货物类
设备类别: 消防设备
经办人: 余珺
经办人联系号码: 87628342
报价要求: 1、报价为包干总价,为报价人完成采购项目全部义务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标的的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配套资料费、安装调试费用、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培训费用、税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全部费用。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报价中应包含所有辅材、拆装、调试、人工费用及税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最高总限价: 9812.18
使用币种: 人民币
小额采购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小额采购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
备注: 1、供应商参与竞价前应详细阅读医院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知,(https://www.fahsysu.org.cn/article/33701),遵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2、送货及验收请联系保卫部林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3、竞价供应商默认接受我院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及在商品完好的情况下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4、送货上门、安装及维护,保修期内必须无偿提供相关技术支持。5、发票抬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税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H;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
采购详情: 具体项目需求文件或报价清单,请在供应商报价界面查阅。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品牌 型号 售后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 附件
消防止回阀 1 1331.98 不指定 不指定 一、旧件拆除要求 1. 供应商负责安全拆除原有损坏的消防止回阀。 2. 拆除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设施、管道及控制系统。如造成损坏,由供应商负责无偿修复。 3. 拆除的旧件按采购人要求统一处置。 二、安装与调试要求(供应商需负责安装与调试,并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1. 消防止回阀 - 安装牢固、启闭灵活、密封严密,打压测试无渗漏。 - 配套辅材(法兰片、螺栓螺母、密封垫片、防锈漆等)由供应商提供。辅材须与主设备材质兼容、规格匹配,满足安装及防腐要求。 三、现场清理要求 施工完成后,供应商需清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设备包装废弃物等,恢复场地整洁。 四、验收及质保要求 1.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如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3. 质保期内服务: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质量问题导致的设备故障,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公称通径DN100、公称压力PN16。 *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等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阀体材质:球墨铸铁(QT450-10及以上)或不锈钢,须具备良好的抗锈蚀、抗老化能力。 *密封材质:采用软密封结构(丁腈橡胶NBR或三元乙丙橡胶EPDM),关闭后无渗漏。 *阀杆材质:不低于2Cr13不锈钢,具备强抗锈蚀性能。 *密封性能应符合《阀门的密封性能试验方法》(GB/T 13927-2008)的要求,在1.6MPa公称压力下无内漏、外漏。 *启闭灵活,关闭迅速,具备消声、防水锤功能。 *适用温度范围:-20℃~80℃(或更高,以满足现场环境要求)。 注:请列明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 供货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本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 2. 供货时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第三方检测报告(如有)等技术资料。
应急照明通讯主板 1 8480.20 不指定 不指定 一、旧件拆除要求 1. 供应商负责安全拆除原有损坏的应急照明通讯主板。 2. 拆除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设施、管道及控制系统。如造成损坏,由供应商负责无偿修复。 3. 拆除的旧件按采购人要求统一处置。 二、安装与调试要求(供应商需负责安装与调试,并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1. 应急照明通讯主板 - 安装时应按照原系统接口定义正确连接线路,不得改变原有线路布局。 三、现场清理要求 施工完成后,供应商需清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设备包装废弃物等,恢复场地整洁。 四、验收及质保要求 1.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如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3. 质保期内服务: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质量问题导致的设备故障,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应满足《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等相关标准要求。 *须与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西默2.01.01.0052 XM-C-485-4-V 1.0.1)完全兼容匹配,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器、分配电装置、应急灯具等。 注:请列明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 供货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本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 2. 供货时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第三方检测报告(如有)等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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