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微信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03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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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合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拟对“合肥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运维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项目服务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2.5万元。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1.日常发布。根据合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需求,采用新媒体语言(含美工设计)对“合肥交通执法”微信内容进行排版、编辑和审核。“合肥交通执法”微信每周推送3到5期,每期条数根据采购方需求。信息发布、内容质量等指标符合政府政务新媒体检查要求等。2.新媒体产品。包括政策图解、宣传海报(包括重要节日)设计等项目,全年不少于10张。3.宣传支持。服务期内,配合合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做好“合肥交通执法”微信的推广策划,扩大影响力。4.栏目设置。根据合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需求,及时设置更新政务新媒体子栏目,满足采购人日常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网上办事服务等需求。

(二)服务要求。供应商在负责微信运维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要确保运营账号和内容的安全,不得损害采购人形象。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四)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付款前由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四、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通过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项目有效报价不得超过2.5万元。

2.报名材料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提供项目报价单(见附件2)。

3.申报截至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4.申请单位通过邮寄或现场方式密封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合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人事科(高新区红枫路2号),申报资料要填报完整、简明扼要,加盖单位公章。

5.不允许转包中标项目,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合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01室

如有疑问,请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综合评分标准.doc

        2.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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