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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4(3)条修改如下: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
资格预审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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