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8.15亩耕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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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东未甸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8.15亩耕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竞价者需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并存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资金是否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未承包方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包方保证金概不退还。签订合同后保证金转为承包费。 2、承包期限内,补贴等惠农政策归承包方所有。如遇国家征地等任何形式的占地(不含临时占地),占地款归村委会,村委会按照合同年限退回剩余部分承包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助款归承包方。 3、承包期满后,任何地上物(如自行打井、架线等)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地上物在合同期满后7日内如不拆走,无条件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此次发包项目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责。 5、本次发包地块面积按照村委会确定的面积为准(面积包括台田沟等,但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其他群众使用)。 6、合同期内,灌溉、排涝、下地交通、用电等问题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发包方概不负责。 7、承包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8、该项目出租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不满 3年按 3年计算),出租期限内需完成农作物收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9、承包方必须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发包方,并签订承包合同,否则发包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承包资格,重新组织发包,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且保证金概不退还。承包方逾期未缴纳承包费,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且保证金概不退还。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