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九棵树加能站闲置房屋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北京东城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九棵树加能站闲置房屋

项目编号:GR2025TJ1002245-2 挂牌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价: 33.95 万元

租期:57月 年平均租金:7.147368万元 保证金:1万元

价格说明: 免租期为3个月,第一年的年租金为5.25万元,第二年至第三年年租金为7万元,第四年及第五年年租金为7.35万元;承租方应在承租期内每个租期年度开始前足额缴纳下一个租期年度租金。如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平均分配到每年年租金中。

面积: 123.5㎡

位置: 北京通州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商业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吴斌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九棵树加能站闲置房屋 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九棵树加能站闲置房屋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北京通州区梨园镇九棵树东路25号

面积

123.5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商业

特色 一线街铺, 繁华商圈, 交通便利, 地铁沿线
标的占用情况

空置

权证名称 房屋所有权证
权证编号 京房权证通国字第00237号 免租期限 3月

标的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评估价值 32.81万元
备案/核准机构 备案/核准日期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56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33.95<万元

租赁期限

57月

年平均租金

7.147368万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免租期为3个月,第一年的年租金为5.25万元,第二年至第三年年租金为7万元,第四年及第五年年租金为7.35万元;承租方应在承租期内每个租期年度开始前足额缴纳下一个租期年度租金。如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平均分配到每年年租金中。

支付方式 年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1万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和本项目出租公告约定,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证金的处理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合同、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1.意向方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标的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出租标的公告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尽职调查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吴凝,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天津产权提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向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交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不得将场所用于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 (2)不得用于从事高危行业及与出租方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业; (3)承租方为出租标的的使用安全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租赁部分土地的消防安全以及燃气、电力、供水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 (4)承租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承担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5)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将房产再次转租。 5.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出租;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其余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4600元的交易服务费至天津产权。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有限合伙制企业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即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需开展政策法规允许的经营业态,不能与中国石化主营业务有竞争关系,主要以办公、经营等等为主要项目。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租赁合同》为出租方标准合同范本,合同将明确租赁用途、租金支付方式、免租期、安全责任等内容,合同范本于转让方处备查,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提供的范本进行签约。 2.承租方负责办理经营项目相关手续和地方关系协调工作。 3.承租方负责安装项目标的独立的水表和电表。 4.承租方不得开展影响项目地加油站的安全环保等现场管理业务,不得开展与中石化业态相竞争业务。 5.该项目严禁在场地内建设建筑物。 6.本次出租范围为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九棵树东路25号的部分房地产,幢号2(57.70 m²)、幢号3(51.90m²)以及幢号4的部分面积(13.9m²),共计123.5m²。 7.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1*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3*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