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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相关单位、各意向申报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统筹利用好各类培育资源,保障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处工作部署,现就我县培育机构和实践教学机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培育机构
核心任务:承担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等培育任务。
基本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 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4、 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以及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优先条件:上一年度高质高效完成培育任务的机构可优先选用。
(二)实践教学机构
核心要求:具备满足培育主题的场地、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
来源要求:原则上从农业创新驿站、农业园区、农民(业/机)合作社、“万人示范培训”基地等资源中择优选用。
数量限制:本次遴选不超过5个。
二、遴选程序
结合我县群众培育需求调研成果及“三农”重点工作安排,本次遴选工作将严格遵循规范流程推进,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请于3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909-1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各单位需同步留存遴选相关材料,以备后续核查与工作追溯。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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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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