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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省 文 物 局
晋文物审批函〔2025〕244 号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夏县文物保护中心藏
青铜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运城市文物局:
你局
《关于报审<夏县文物保护中心青铜器文物保护修复方
案>的请示》(运文物发〔2025〕11 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核,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
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按以下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一)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同意对存在有害锈及残损文物
进行修复,对状态稳定的文物暂不进行干预。
(二)合理控制预算。根据文物修复实际情况,核减预算。
三、严格按照立项批复范围和经你局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超出立项部分另行报批。
四、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认真做好馆
藏文物保护工作。
山西省文物局(代章)
2025 年 11 月 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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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夏县文物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