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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9 浏览: 次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得1分,现取消该评分项。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业绩,近5年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现更改为:近5年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提供1个或2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蕲春县檀林镇檀林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