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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锡数投审[2026]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标段名称)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建设地点:无锡市
2.3 工程类型:设计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梁溪区通扬路与永丰路交叉口西北侧,建有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二层公共建筑,下设已开通运行的无锡地铁1号线谈渡桥站。该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69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7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224平方米。现拟对该建筑实施续建改造,主要功能为无锡地铁线网技能实训鉴定中心、线网离线设备维修中心、线网智慧安检判图中心及站点运营配套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二次结构及局部加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室外装修提升、通风空调、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楼宇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市政等。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220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本项目设计服务阶段涵盖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不含施工图设计本体工作)、施工阶段配合(方案效果类二次深化设计配合),以及方案设计至初步设计阶段相关的咨询服务、专项审查论证及政府报批报建等服务。
2.7 设计服务期:61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5年整(2021年3月18日-2026年3月18日)期间承担过一项单体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①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业主完工证明盖章件);②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需明确反映完工时间、乙方单位名称;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工证明或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
?3.4.2其他:1、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2、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保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②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1月-2026年1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1月-2026年1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方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中须明确各方的职责和范围;(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各方的投标资格;(4)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8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23日24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应满足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规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地址: |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大厦5楼招标办 |
|
| 联系人: |
张琳琳 |
联系人:张成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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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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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张成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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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214000 |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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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邮编:214000 |
||
| 电子邮箱:wxzt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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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