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阜阳市司法局
2.项目名称:“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服务。
3.拟采购服务的说明:①在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全市700辆公交车通过在阜阳广播电视台公交电视播放宪法宣传系列视频,播放频次为一天一辆车播放27次;②在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当天,开展现场活动直播;对宣传期间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进行日常新闻报道,将当天活动制作成视频留存,日常新闻报道结合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③在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根据宣传需求在四台公交车体张贴宪法宣传广告;④在12月4日前后,根据宣传需求和提供文案向阜城区注册用户推送短信60万条。
4.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共计6.6万元,分别为:1.公交车载电视1.3万元,直播及报道0.8万元;2.公交车体广告1.5万元;3.短信发送3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阜阳广播电视台享有公交车载电视广告业务的独家代理权。阜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公交车体广告业务的独家代理权,中国电信阜阳分公司可以向三家通信公司用户发送普法短信,此项技术仅有电信公司可以完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阜阳分公司
三、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阳市司法局
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151号
联 系 人:田高产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