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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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新发改规[2026]1号)的要求,现对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项目名称

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

二、建设单位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报告编制单位

新疆天道地质环境有限公司

四、项目基本情况

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东南部。本项目装机容量为1000MW,拟安装100台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内新建1座220kV升压变电站,以1回线路送出至三塘湖北750kV变电站220kV侧,JL/G1A-4*400线路长度56km。本项目总投资360000万元。

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本工程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1.严谨的论证本工程的可行性;

2.项目前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规范项目报批报建程序;

4.减少施工扰民,做到文明施工;

5.加强公众宣传,进行公众调查,与当地政府及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

6.制定并动态完善适合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和风险预警机制;

7.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厂址周边区域的公众,重点包括征求项目区域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否了解拟建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对本工程有何诉求,以及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等。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基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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